寻常巷陌,见字如晤,嗨,你好啊:)
某天从书店回住所,遇见一位爷爷在教孙子学骑自行车。那辆二八杠老式自行车,似乎有些年头了。
老人一手扶着小孩后背,一手把着车头,掌控好方向和平衡。六七岁的小男孩笑意盈盈,用两只小脚蹬着脚踏板,目视前方,一点点向前挪移。
爷爷在后面乐呵呵的,他看起来毫不费力,保持与车子同样的频率缓慢行进。
老人的手掌成为孩子最强有力的倚靠,孩子知道,不管他怎么笨拙地练习,爷爷都不会放手。
这种被稳稳托举的感觉,会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一颗“种子”吧,生根,发芽,开出小花。直到他以后长大了,走到哪里,做什么事情,内在都有一份心安——小时候,曾有这样一份爱,让他心里踏踏实实。
爷爷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他最珍视的小朋友,他知道,成长的每一步,都不容易,他愿意多一点耐心,陪孩子慢慢走,慢慢长大。
无论小孩怎么慢、怎么调皮,他都不会放手。他有的是时间,陪孩子玩,直到时光把他带走,不得不做最后的告别。
那时候,孩子也许已经长成了追风少年,学会了自己掌控方向,能独自驾驭一辆自行车了,去往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。
我从旁经过,会心一笑,走过了,还忍不住回头望了望,留下了这张背影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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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瑞典作家弗雷德里克·巴克曼那本暖心治愈小说《长长的回家路》(《在我离开之前》),里面所讲述的,也是爷爷与孙子诺亚之间,关于记忆、陪伴与告别的故事。
爷爷患有阿尔茨海默症,随着记忆逐渐消失,回家的路变得越来越长,他遗忘了很多人,却唯独没有忘记他所珍视的人。
爷爷觉得对儿子泰德有所亏欠,比如在泰德小时候,强迫他去学习他并不喜欢的数学。
他将这份爱,给到了孙子诺亚,去弥补从前对儿子的苛刻。他常常会称呼孙子“诺亚诺亚”。
重复,代表的是双倍的爱。
泰德每天则重复着身为父亲的忙碌,对于和自己父亲之间的嫌隙,疏于表达,却在儿子身上看到了和解的可能。
时光和疾病逐渐带走了爷爷的记忆,唯独爱,是内心不可磨灭的印迹。
我们一生都在告别,告别童年,告别青春,告别旧时光,告别过去的自己,告别亲友,最后,告别这个世界……
关于告别,爷爷说:
“周围走来走去的成年人,对于告别都有一种遗憾,他们都希望可以回到过去再一次好好告别。我们的告别不需要这样,你会不断地与人告别,直到你会完美地告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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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才算是“完美”的告别呢?感觉对于生命中极为珍视的人和事物而言,告别似乎永远不够完美。
遗憾才是人生常态。人总是后知后觉的,希望言语可以再温暖一些,场景可以再融洽一些,可以多倾听、多谅解一些,可以少一些冲动,少一些意气用事,少一些迫切的决定,多一些从容……
人总以为可以做得更好,于是世上的遗憾之事,几乎不可避免地都打上“我本可以”这样的烙印。
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爷爷在少有的头脑清晰的时刻,会担心自己有一天遗忘了所有,包括他疼爱的孙子诺亚。
诺亚说:“不用怕,因为如果你忘了我,那么你就有机会能重新认识我。你会很喜欢的,因为我是个很棒的人,很值得去认识。”
这两段对话堪称那本书的点睛之笔,在不同的生命阶段看,也会有不同的体悟。
告别,关乎亲情、爱情、友情、工作,也关乎我们与外物的关系、与他人的关系、与这个世界的关系,以及与自己的关系。
我们或许永远都学不会如何好好告别,直到最终被世界所遗忘。
巴克曼的小说里,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特点,而作者往往带着一种悲悯的视角,无论一开始看到怎样的奇奇怪怪,到最后都能被理解,无论文章一开始的基调如何,到最后也都会落到“温暖”二字。
生活本身大抵如此,凉薄和温暖各占一半,但人心里总是会念暖,不念凉。如此,日子总是有盼头的。
你所感受过的温暖、你所记住的美好,会代替那部分遗憾,陪你好好走下去。
素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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